一、冒牌貨的暴露無孔不入,非常隱蔽,追查困難。
案例一:去年,貴州,銅仁,某學校。4臺10P的商用熱泵熱水機不能正常制熱,嚴重影響學校師生生活用水,需要維修。校方打電話到企業里去,但該項目在企業項目庫根本沒有報備過。不過企業不敢怠慢,師傅上門查看,發現機組竟然是假冒的!logo和參數倒是對的,但機器實實在在是冒牌貨,連外觀都不一樣!
案例二:山西,陽泉,某酒店。用戶購買一臺商用熱泵熱水器,出現制熱問題后聯系廠家售后。售后到場,發現機組是假冒的!隨后廠家想先了解用戶從何處購買,但拖延了一兩天之后,用戶卻反悔啦!不僅給了假電話,而且態度也變了,說該項目的施工方要求:千萬不要再找企業了,馬上給你解決!
案例三,北京,昌平,某家用采暖用戶。企業在走訪市場時發現了問題。某用戶家中的機器,貼著自家的logo,但機器外形、性能、參數等,完全貨不對版……
案例四:今年5月,河北,某大型國企商用供暖用戶。機器故障,打電話到企業保修,卻意外暴露了一起3年前的假冒事件。事情發生在2017年,假冒方借該企業產品名義中標,但實際操作中使用的機組卻是來自其它工廠的“白機”,總數量有20多臺,產品金額高達100多萬!
二、冒牌貨的貨源哪些人?什么動機?貨從哪來?市場上有這么多的冒牌貨?這些冒牌貨都哪里來的呢?經過調查梳理,被假冒的機組集中在商用領域、商用熱水領域,原因在于商用產品模仿難度較低,且不容易被發現和舉報。第一種,很可能是企業離職的老員工。第二種,則是終止合作的代理商;第三種,則可能是從事二手回收機買賣的商家。第四種最可惡,是業內同行之間的惡性競爭,惡意冒牌。比如前面說的第一個案例,被仿冒的品牌方是紐恩泰。他們認為該起冒牌事件,就是因某些已經停止合作的經銷商和離開的老員工所為。因為有些經銷商停止合作后,仍然會遇到指定要求品牌的客戶。經銷商為促成合作,選擇從其它渠道購買“白機”,貼上仿冒的logo等偽裝成正品。對于很多經銷商來說,只要將客戶售后服務好,就不太可能被發現產品系假冒,故而選擇鋌而走險。本微嘗試著接近一位“冒牌者”。聽他講述自己仿冒的動機和經過。起因是這樣的,該代理商曾是某品牌的某地級市獨家代理,某大型項目的前期熱水工程都是他配套的,提貨量很大。后期和甲方熟悉了之后,他發現了漏洞。發現甲方對設備的品牌和性能,并不是很在行,而且經辦人對他非常信任。久而久之,該代理商生了異心。該大型項目的后面幾期配套,代理商就不再全部從廠家提貨了。而是自己找OEM廠家,訂制機型,再貼上仿冒的原品牌銘牌出售,一年裝機量也達到了近百套。第三種,市場上還有很多假冒產品來自二手市場。比如河北市場上有著大量從北京流去的二手產品,這些產品出售時可能會被隨意貼上任何品牌的logo。前文的第三個案例,被仿冒者是華天成。去年,華天成曾經就假冒問題公開發表聲明,表示公司在北京昌平地區發現的貼有自家logo的頂出風采暖設備,但自家從未生產過該類小型采暖設備。后來根據調查,該設備就是消費者從二手市場購得。至于第四個案例,仿冒來源更容易追查了,因為甲方本身就是知名國企。一查就查到了同省的某仿冒者!出乎意料的是,居然也是個小有規模的企業。目前,品牌方正在同假冒廠家溝通如何處理。品牌方的主要訴求是希望對方能夠就自己的行為公開道歉,但仿冒者只愿意照原價購買產品。
三、甲方的心理部分甲方知假買假,追查起來難如登天梳理一下還會發現:假冒現象之所以很難被發現,一方面是假冒行為通常極其隱蔽,另一方面則是消費者并不十分配合,很多時候追查冒牌的線索到買家這里就會中斷,因而無法揪出真正的始作俑者。如前文的第二個案例,在發現山西陽泉的假冒熱泵熱水器后,紐恩泰售后人員希望消費者能夠提供賣方信息,但仿冒者得知消息后承諾消費者會盡快維修,條件則是要求消費者不要再聯系品牌方。從此之后,酒店的態度和配合度,就180度轉彎了,人也不見,電話也聯系不上了。本微先后以媒體及廠家售后人員身份聯系該消費者,均未獲取任何有關售假方的有效信息。還有前文的第三個案例,反映出部分消費者在“知假買假”。華天成發現5P頂出風的假冒產品后,曾同數位消費者聯系,但對方只說了假冒品系其從二手市場購買,哪個門店,誰負責安裝,費用多少,如何保修等等,一概不再透露。律師團隊多次追查假冒產品來源,都是到買家環節就線索中斷。
四、冒牌貨真猖獗企業維權難,短期內冒牌只會更猖狂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和品牌集中度的提高,企業一致認為“冒牌”現象接下來會更加嚴重。如今,2020年已經進入下半年,行業將迎來一年中的旺季,屆時市場上的冒牌產品將倍級增加。而且今年受疫情影響,經濟大環境不好,市場比往年更難做,冒牌行為只會更加防不勝防?!懊芭啤焙翢o疑問是一種侵權行為,對行業發展更是百害而無一利。由于質量無法保證,冒牌產品流入市場后,危害的不只是某個具體品牌的產品形象,更是整個品類乃至整個行業的共同聲譽。因此,無論是為了品牌還是行業,企業都應該積極打擊“假冒”現象。但事實上,被假冒的企業雖然都知道假冒現象的存在,但通常無法花大力氣“打假”,一方面是因為發現的假冒產品大多數量不大金額不高,不值得耗費太多人力物力;另一方面則是追查難度和維權成本實在太高。